教學過程安全管理制度
1.科任教師在上課前要進行考勤,發(fā)現學生缺勤要及時報告班主任。
2.科任教師在教學活動期間要嚴格按照學科教育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。不歧視、侮辱、體罰學生,上課期間不得要求學生離開課堂。
3.體育課允許身體有病、身體不適者不參加運動量較大的體育活動,要注意女生的特殊情況。
4.教職員工要恪守職業(yè)道德,提高教書育人、管理育人的自覺性,關心愛護每一位學生。
5.給學生上課時,教師不得在教室內抽煙、影響學生健康;不得無故離開課堂,致使學生混亂,出現打架現象,造成安全事故的負直接責任。
6.科任教師不得提前下課,因此造成安全事故,科任教師負直接責任。
7.每次實習(實訓)課前,生產實習指導教師必須對實習、實訓設備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查,并進行課前安全教育。上課期間,加強安全檢查和實習指導,及時排除設備故障,防止安全事故的發(fā)生。如因教師安全檢查工作不到位或上課期間外出造成安全事故的,科任教師負直接責任。
8.對學生的實驗操作,應按安全規(guī)定嚴格執(zhí)行。各實驗室、實訓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,對帶有腐蝕性、有毒、易燃、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,按規(guī)定存放,責任到人,一旦發(fā)生失竊,應及時報告,防止發(fā)生意外事故。
9.科任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管理,值日教師要加強課間的巡視,及時發(fā)現和排除危及學生安全隱患。